新建商品住宅使用有了新版说明书
早报讯(记者赖劲松)住宅装修开工前应当告知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;装修完工后应该对室内空气质量进行检测;中午12时到下午2时30分,夜间10时到次日早上6时,不得进行影响邻里正常休息的装修活动。
昨日省建设厅正式出台2007版《福建省新建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》,补充增加了以下内容:
一、避免破坏卫生间、厨房的防水层,如对卫生间、厨房重新装修,应按有关防水标准施工,并做闭水试验检查防水效果;
二、严禁拆除或者改变与消防安全有关的建筑设施或者建筑构件;
三、装修中应选择符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、环保、消防等标准的材料和设备,禁止使用质量不合格、国家明令淘汰或者不符合国家室内环境污染控制、消防等相关标准的装修材料和设备。住宅装修完工后,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对室内空气质量进行检测;
四、住宅装修中产生的废弃物和其他垃圾不得向户外抛洒,不得向垃圾道、下水道、通风孔、管道井、消防通道等处倾倒;
五、住宅装修开工前应当告知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。中午12时到下午2时30分,夜间10时到次日早上6时,不得进行影响邻里正常休息的装修活动。